摘要
近年来,直播电商成了风口行业,消费人群和消费金额都增长迅速。与传统电商不同,消费者从主播和产品处都获得了感知价值。在消费行为的第一阶段,消费者从主播方和产品方获得情感价值,从而产生共情;在第二阶段,消费者从主播方获得功能价值,从产品方获得品牌价值,继而有了认同;在第三阶段,消费者从主播方获得社交价值,从产品方获得经济价值,然后参与购买;在第四阶段,消费者从主播方获得经济价值,从产品方获得使用价值,最后愿意与他人分享所购产品。为促进直播电商更好发展,文章基于SIPS模型分析直播电商顾客感知价值。
作者
刘静娴
伍琳瑜
Liu Jingxian;Wu Linyu
出处
《艺术科技》
2021年第21期237-240,共4页
A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