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碎片化"阅读时代下,短视频平台一方面推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成了滋生抄袭、盗版他人短视频作品的土壤。在短视频平台间接侵权责任认定过程中,平台过错标准、注意义务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司法裁判尺度不一、产业发展受阻的问题。面对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和"多样性",加之相应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短视频权利人想要维权实属困难。对此,建议确立可预见性原则来完善平台过错认定标准,构建公众监督机制来完善平台的注意义务,完善权利人与平台之间的举证规则,打破短视频间接侵权责任认定之僵局,推动短视频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