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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被“撞”10次 碰瓷男因诈骗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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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鲜超市配送骑手,一个月内竟然被“撞”10次!是“倒霉蛋”还是“碰瓷王”?案情速览2021年4月至5月,作为生鲜超市配送员的被告人胡某某,在上海市徐汇区、长宁区多个交叉路口,多次采用驾驶电瓶车碰擦行驶中转弯车辆的方式“碰瓷”,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身体损伤、车辆损坏、手机损坏等事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300元。
作者 吴芳 戴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2年第2期67-67,共1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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