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停水(外二篇)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终于住进了新房子。房子是我用一生的积蓄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儿子的名字。也就是说,我寄住在儿子家里。我是儿子的租客,每月需要交房租。搬进新房子以前,每个月我都要给儿子零花钱,但现在不给了,零花钱变成了房租,儿子接受起来就更加心安理得。別以为我是受儿子的逼迫。
作者 韩东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涯》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86-93,1,共9页 Frontiers
关键词 零花钱 房租 接受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