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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残疾人隐私权 消除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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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202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土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了在残疾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算其身有残疾的事实,对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劳动权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12月4日《工人日报》)。
作者 张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就业》 2022年第1期58-58,共1页 China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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