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国外主要国家以绩效性和问责制为主线推进公立学校教师法律制度改革,将教师法律修订作为保障全面教育改革的合法性基础。在法律制度的重构中,国外主要国家以教学结果有效性作为评判教师质量的新标准,在教师评价制度中纳入学生学业量化指标,破除教师聘任制度的职业固化弊端,并以激励举措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教师法律制度转型的确提升了学校治理效能和教师队伍质量,但也引发教师行为功利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对教师资源配置和职业吸引力产生负面影响。国外公立学校教师法律修订的动向展现了以法治方式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深层典型性,对我国正在推进的《教师法》修订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镜鉴意义。
出处
《中国教育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79-84,共6页
Journal of 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基金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优先关注课题“北京市教育行政执法体系与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ACEA19003)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