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演唱歌曲是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基本内容,也是学生最易于接受和乐于参与的表现形式”,“演唱技能的练习,应结合演唱实践活动进行”,“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是在生动、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中,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生成实现的”。音乐以音响为载体给人以感受与体验,因此在歌唱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并通过多感官感知音乐,从而丰富审美体验,提高他们的歌唱表现力。
出处
《中小学音乐教育》
2022年第2期15-17,共3页
The Education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