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目前实施对象为2022年1月1日前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根据《办法》规定,2025年初起G-SIBs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风险加权比率不得低于16%,2028年初起不得低于18%;TLAC杠杆比率2025年初起不得低于6%,2028年初起不得低于6.75%。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68-70,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