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壤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环保工作的难点。台湾地区土壤污染治理责任机制经历数十年实践,责任主体范围从窄到宽,归责原则从注重个人行为转变为集体风险分担,责任负担逐步集中到污染行为人终局责任,责任承担方式趋于多样化,较大限度地保证了污染土壤得到及时治理。台湾地区在扩大土壤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范围、改进归责原则、明确责任负担顺序、完善责任承担形式等方面的经验对大陆土壤污染防治有一定借鉴意义。
出处
《现代台湾研究》
2021年第6期67-72,共6页
Modern Taiwa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