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修订版CAS14收入准则,其中对合同对价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2018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版CAS21租赁准则,对生产商融资出租商品在确认收入时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的原则进行计量。但二者在收入确认过程中存在内在逻辑不一致情形,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对比分析,阐述在交易本质相同、交易形式不同的前提下,由于适用准则不同,可能造成人为构造交易、操纵利润、财务信息失真等问题,最后提出改进建议。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93-95,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