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经历了“农户所有”“两权分离”“三权”分置三个演进阶段。其中,宅基地市场化改革是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力,农业人口市民化是制度变迁的基本动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当前,推进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与尊重农民意愿相结合、坚持“破—立”并举与渐进式改革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守住底线与适度放活相结合的推进原则。
作者
程同顺
郭鑫
Cheng Tongshun;Guo Xin
出处
《学习论坛》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116-123,共8页
Tribune of Study
基金
天津市社科规划重点委托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天津实践与创新”(TJWT21-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