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21年12月7日农业农村部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向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14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部长唐仁健2021年12月21日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2年第1期10-20,共1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