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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的通知 农规发〔2021〕14号

Joint circular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the Ministry of Finance and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releasing the list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demonstration bases fo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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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经县级政府申请、省级部门择优遴选、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同意将北京市肀谷区等100个县(市、区)列入2021年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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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2年第1期88-90,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and Rural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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