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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据报道,两人通过在不同省市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分别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和1311.94万元。近几年来,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直播带货成为自主就业的重要形式之一,对拉动消费需求、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 郭维真
出处 《时代主人》 2021年第12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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