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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劳动者能辞职并主张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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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回放】案例一:2020年1月,王某等人受雇于某建筑工程安装公司,从事产业园区建筑工程项目工作。2021年6月起,公司的工资结算周期一再拖长,王某等人多次讨要,公司都以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为由搪塞。在连续3个月未能领到工资后,王某等人向公司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提起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和给予经济补偿。
作者 汪姣钰
出处 《中国工人》 2022年第2期72-72,共1页 Chinese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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