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次分配的制度化要走出是否"靠自愿"的争议。从历史契机来看,三次分配不是对既有收入分配体系"打补丁",而是在构建社会成员自发调节的实践渠道的同时,在整个分配调节中引入道德原则、嵌入伦理关系。因此,三次分配的制度化既要考虑收入分配体系所面临的共同张力,注重与初次分配、再分配的衔接配套,也要从自身的分配逻辑出发来进行体系化的构建。在我国的社会文化中,个人的公共生活起始于家,继而从家到国,形成家国关联的差序格局。以此为线索,三次分配的制度化体系构建可以经由"家庭—社区—平台—国家"的框架将个人和公共链接起来,通过双向措施让家庭纽带、社区联结、平台支撑、国家统筹有机关联,促使自愿自发的分配调节成为公共治理和社会运行中的常态。
出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4-90,109,共8页
Studies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