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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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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获悉,为有效增加公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着力缓解首都超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新供住宅项目配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新供商品住房需按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配建住房需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其他住房实施统一管理。
出处 《建筑技术开发》 2022年第2期90-90,共1页 Building Technology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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