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从封建社会到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从来没有深入到县城以下。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一系列制度才成功将国家权力空间化至乡村社会。通过对各个时期乡村治理制度的梳理,可以看到一系列制度的变迁,这些制度的实施使得国家有效管理乡村社会成为可能。
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13-16,共4页
Journal of Shanxi Politics and Law Institute for Administrators
基金
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方立法研究”(项目编号:D04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