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隐患,是指隐藏的祸患,即隐藏不露、潜伏的危险性大的事情或灾害;事故隐患,是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可归纳为21大类: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漏、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公路车辆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害、航空港伤害、其他类隐患等。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要注意检查以下较普遍存在的事故隐患。
出处
《建筑安全》
2022年第2期1-1,共1页
Construction Saf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