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组织,在回应现代化压力的过程中,农民以具有绵延性和伸缩性的家庭为单位完成发展性任务。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家庭围绕着家庭总体目标的变化发生了剧烈转型,以三代直系家庭为单位,开拓出“一家三制”的弹性家庭结构,年轻男性在城市务工,年轻女性在县城陪读,年老父母在农村务农。城市是生产中心,县城是发展中心,而乡村是保障中心,三者是有机互联,形成了具有整体目标导向的“发展型家庭秩序”。在城乡关系的硬约束下,农村家庭成员被分散于城乡各处,但彼此又保持着密切联系,在多空间中保持着完整的家庭结构与功能。在回应现代性压力和家庭发展压力时,农民家庭呈现出较强的能动性与自主性,共同服务于农民家庭的整体发展目标。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1期161-167,共7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四川大学专职博士后研发基金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skbsh2021-03)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发展与社会风险控制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参与基层治理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SR21A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