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9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共有代表1226人。出席会议的代表中,包括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等各个时期的革命家和社会活动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出处
《文史天地》
2022年第1期F0002-F0002,F0003,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