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与“教”并非二元对立,它们的内容、对象、目的和方式不同。教与“教”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不能因为教对“教”作用的延时性、综合性、错位性等特点而否认教对“教”的直接作用。为了促使“教”可教,我们应培育共同经验,加强“教”学体验;理论镶嵌实践,构建立体化课程;改造言说方式,融入本土化理论;改造教的内容与形式,强化教学学术。
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85-91,共7页
Education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一般项目“基于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名师工作室运行模式研究”(GD20CJY4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