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明确指出,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促进每个幼儿在不同水平上得到发展。通过政策文件,我们可以看到"环境即课程"。然而,怎样的环境才能算得上课程?我们通过广泛而深入的学习和研讨,对"环境即课程"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孩子是积极主动且有能力的学习者,他们通过感官、动作与周围环境互动,在具有游戏精神的环境里主动学习。
基金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普教立项课题“遵循儿童成长节律:幼儿一日活动过渡环节的有机建构研究”(课题编号:D/2020/02/388)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