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应梳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主要法律规范及其变化态势,并从法教义学角度对公安机关矛盾纠纷化解的内涵进行厘清。通过明确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范围、设立治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完善治安调解案件的管辖制度、健全治安调解案件的回避制度、构建治安调解案件的证据制度等方略的实施,力求健全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制度,推动其功能实现。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64-71,共8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
基金
202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社会治理视阈下公安机关参与劳资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建设研究”(L20BSH001)
2021年度四川社会治安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中心资助课题“新时代枫桥经验视阈下公安机关调解矛盾纠纷机制研究”(SCZA21B01)
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治安学特色专业建设项目“新时代公安机关矛盾纠纷调解与法治化治理研究”(CQSTZAX03Y-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