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版权公共服务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也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内容。我国《著作权法》实施30多年来,在版权公共服务方面虽已建立了涉及作品登记、版权宣传教育、版权代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版权产业发展等制度和机制,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一定差距。党和国家对“十四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出了新部署、新要求和新期待。着力完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不仅是响应国家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应有之义,也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和需要的重要举措。
出处
《中国出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27-30,共4页
China Publishing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