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以单位(组织)为链接点的双重结构解体,新时代社会治理需要应对流动、异质化的公共社会治理,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开始形成。充分发挥商会、协会组织协同社会治理功能,能够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满足非公经济人群政治和社会治理诉求,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社会治理效率,激发社会和市场的活力,避免全方位“主管”或放任不管的两种极端化倾向,提升商会、协会组织引领功能,健全异地商会组织建设和运行机制,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
出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35-40,共6页
Journal of Changsha Social Work College
基金
2021年度金华市社科联课题《商会协会协同社会治理研究——以义乌为例》(YB20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