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围绕贯彻《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部署实施了生态环境领域相关工作,如颁布实施《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积极推进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进“三线一单”编制落实、制定完善主体功能区环境政策等。但国土空间开发的格局性、布局性、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现有的生态管控体系实际应用不足、手段分散、监管薄弱。因此,本文从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作出部署的角度出发,提出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制定出台主体功能区生态环境管理政策、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从而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1年第22期16-19,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生态环境部财政预算项目“主体功能区空间优化管治技术与生态环境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