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裁判不说理、说理简单是司法裁判被诟病已久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为裁判说理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然而,受实证主义法律思维的影响,民事诉讼中规则崇拜主义、诉讼竞技主义倾向使得裁判者对于规则以外的核心价值观有着天然的直觉鸿沟;同时受制于积极法民关系的现状,裁判者对于关涉道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往往表现出趋利避害心理态度;加之案多人少的司法困境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的误解,司法实务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常呈现说理保守、刻意说理、混乱说理的无奈现状。因此,对于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裁判说理还需从法官内生动力角度入手,沿着“司法转译—大前提证成—小前提证成—司法调和”的现实路径步步完善。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22年第1期53-63,共11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