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实施强迫卖淫犯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此规定出现了一些争议,包括未能完全体现对被害人人身权利的保护、与刑法罪数理论相悖并可能造成罪刑失衡等。这些争议观点确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争议的解决并不至于急迫到立即修法,可在司法过程中予以适当化解。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主动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妥当适用数罪并罚规定,力争在现有刑法规定的框架下,实现对强迫卖淫犯罪合理的定罪量刑,以求得犯罪处置的罪刑均衡。
作者
张红良
赖锐
ZHANG Hong-liang;LAI Rui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2021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案件集中管理立体监管体系下优化刑事检察‘案-件比’的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