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2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了通过,其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这是我国公司立法和实践中的一件大事。目前,学术界、实务界对《公司法》修订的讨论如火如荼,社会各界都在为《公司法》的修订积极献计献策。笔者认为,公众公司与非公众公司问题对公司立法和实践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本次《公司法》的修订应当明确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法律地位,突出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的差异性,将公众公司和非公众公司规定在《公司法》中加以明确。
出处
《中国金融》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2-14,共3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