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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三款“从其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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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刑法中的从业禁止属于刑罚的附随处分,性质上可界定为非刑罚预防措施,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的职业禁止是刑罚的前科附随后果,本质上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二者在预防犯罪中具有相似之处,但在性质认定、适用条件、违法责任等方面又存在本质区别。
作者 曾凡斌
出处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期44-48,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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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6

二级参考文献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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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02

同被引文献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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