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出版平台为从事复制、发行和传播的网络信息服务者。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体系内,其负担内容审查的主体责任,享有内容管控的私权力,承担违法信息产生的民事责任。网络平台内容审查机制的转变导致数字出版平台陷入违法性信息发现困难、私权力滥用、民事与行政之间衔接模糊的困境。分析平台内容审查的制度根源,结合私人审查产生的技术背景,其困境可以从明确信息不法和不良的标准、限制私权力滥用、民事与行政责任区分三个方面予以纾解。
出处
《出版发行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61-69,共9页
Publishing Research
基金
2021年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网络平台私人治理的法律责任研究”(项目编号:FX21107)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