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引入和发展,行政处罚自动化成为可能,并不断扩展和深入。然而,自动化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备受质疑。一方面,新技术大大提高了处罚效率,同一违法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增加,打破了原有执法密度的均衡;另一方面,自动化行政处罚压缩了广泛存在的处罚裁量空间,处罚考量要素及权重受算法所限,降低了原有执法的人性化酌处程度。全方位、高效率的发现系统提高了执法概率,促进了惩罚和预防双重处罚目的的实现,并未加剧处罚不公正。辅助系统助益裁量规则的适用和量罚过程的参与互动,保留了“人”的能动性,也有利于处罚公正的实现。而替代系统存在裁量怠惰和裁量滥用的不公正风险,应当通过裁量规则的制定、参与交互程序的引入和人的能动性的保留三个层面予以避免。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2-81,共10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公安法治建设研究”(19ZDA165)
2021年江苏省“双创博士”项目(JSSCBS2021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