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4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1],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初步形成。中国海关部门作为《生物安全法》的重要执法主体,依据现行《生物安全法》,搭建科学、完善的国门生物安全的法律体系,提高国门生物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日益成为海关部门开展"五关建设",打造"最具竞争力"一流海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处
《农业开发与装备》
2022年第1期103-105,共3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 Equip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