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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衙前重难与役法改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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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宋衙前“役重破产”是衙前役法问题的真实写照,由此开展的衙前役法改革,是北宋役法改革的核心内容。衙前役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衙前应役者没有经营官场生态的经验,但北宋政府初步拟定的役法改革目标是实现应役人的公平性,以及保有乡村社会的发展动力。衙前役法改革主要围绕户等问题展开,先是宋仁宗朝尝试韩琦的衙前新法及韩绛的“五则衙前法”,继而废除里正衙前,轮差乡户衙前,只是优化了应役衙前的公平性,直到神宗朝推行免役法才真正考虑应役者的意愿或担负衙前重难的能力,而元祐初年废除免役钱后衙前“雇募”改“招募”,衙前役法问题又集中体现在酬偿经费不足上。役法改革中户等争议的内涵,表面反映出“等第定差”向“等第输钱”的转变,事实上却折射出役法改革的官本位意旨,解决役法问题的主旨是谋求更多利益。北宋衙前役法改革勾勒出衙前役从非职业化向职业化转变的理路,基本体现了北宋役法改革乃至差、募役法更迭的实态。
作者 董春林
出处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155-169,共15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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