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对各项事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力量、领导核心和坚强政治保证。党领导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的首要前提和政治保障,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贯彻权力分工制约与国家法治原则、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基本职责、尊重和落实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具有高度的目的一致性和深刻的价值通融性,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关系,需要在观念层面达到辩证统一、在制度层面达到融会贯通。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22年第1期53-59,共7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一般项目“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一致性内在机理和制度保障研究”(GJ2020D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