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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哲学纵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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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哲学相比于其他法律学科的独特意义不在于提供经验研究,而在于对实定法的本质、原则、起源等展开批判性研究,参考各代学人所处的智识的或问题意识的趋势及其局限,产出基于理论见解的哲学洞察;这一方法论视角有助于对已有法哲学思想的批判总结。回顾直至20世纪初的法哲学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宗教改革以来的解放过程——这一过程中理念可能起到了先行于经济变动的作用——依次是世俗权力从精神权力中、公民财产权从专制暴政中、劳工阶级从资本主义枷锁下解放的过程。自然法思想虽已衰微,但正确揭示了法律结构存在之必要性而非偶然性;经验归纳研究虽不能透彻解释概念,也能充当法哲学论证的起点,法哲学应结合旧有思想的合理作用履行其哲学职能,并恢复其在20世纪初一度荒废的地位。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21年第2期144-212,共69页 Law and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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