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雷蒙德·威廉斯考证:技术(Technology)和艺术(Art)本是一体同源的。技术无论发展得多么复杂,最终都会落实到技术的发明者和使用者,即人自身所具备的“技艺”(Technique)层面;而艺术原初的意义就是技艺,包括人们在生产劳作、文化娱乐等的生活中能涉及的所有“上手”的能耐和本事。可以说,“人”或者说“主体”才是技术和艺术的共同发动者(Inception)。所以,在涉及技术、艺术的问题史的脉络中,有一条贯穿始终的“人文”线索。尽管在某些特定的时刻,有学者会试图让技术建构自己的“独立”帝国,或者让艺术“自治”,但是,切断了与“主体”的关系,技术和艺术的灵魂则烟消云散了。所以,在今天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狂飙突进,眼见将再次刷新人类世界版图的时刻,再次反思技术、艺术与主体的关系,则有着特别的意义。
出处
《文化研究》
2021年第2期71-71,共1页
Cultural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