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医疗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疗机构:为了做好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期54-71,共1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