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游戏的发展衍生了网络游戏直播产业这种新型模式。但新事物伴随着新问题,网络游戏直播已经出现相应的诉讼案件,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首当其冲。今年我国《著作权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解决了网络游戏画面的著作权属性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但是目前网络游戏直播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合理使用不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实务中仍具有较大争议,网络游戏直播行为究竟是构成侵权,还是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值得深入探讨。本文将网络游戏进行分类,借助美国“四要素”对不同类型的游戏直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进行分析。厘清这一问题有利于推动我国游戏直播产业良性有序发展,更好的保护互联网时代下的各方利益,同时对互联网中其他知识产权问题产生一些启发性的解决思路和研究方向。
出处
《中国宽带》
2022年第3期187-189,共3页
China BroadBand
基金
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项目全称:网络游戏直播中合理使用问题探究,项目编号:04M202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