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我国从“扶贫”阶段进入“共富”时期,帮扶的目标任务有较大变化,农民合作社可以在“精准促富”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构建“政府主导,村社主推,合作社主办,农民主力”四位一体合作共富模式,在浙江省某村进行为期一年的实验,得出结论:合作社是产业扶贫较为理想的经济组织形式,劳动合作是扶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有效形式。基于实情进行四大主体分工协作的定位分析,讨论农业作为扶贫促富项目的适应性问题。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2年第7期64-66,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
基金
浙江省供销社立项课题:“浙江省供销社参与扶贫开发的模式研究”(编号:20SSY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