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国家发改委出台电改9号文,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和"三放开一独立"的总体思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输配电价,正式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出台1439号和809号文,标志着电力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电网公司经营模式从价差模式彻底转向输配电价模式。在新的模式下,电网公司将更多承担保底供电职责,输配电准许收入依赖电量增长,主营业务逐步向管道化发展。
出处
《农电管理》
2022年第3期56-58,共3页
Rural Power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