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人工智能的视域下,自动驾驶是一种使车辆控制加速、制动和转向而无需任何人际互动的功能模式。尽管,该技术在减少交通事故、提高生产率和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但仍然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问题。比如,缺乏顶层法律制度设计;地方立法较为滞后;过错责任不合理等。为了推动自动驾驶应用的良性发展,需要从三方面展开法律规制:一是以兼容的立法模式,调和自动驾驶技术与传统法律规范之间的张力;二是以地方立法为基础,通过渐进式立法形成自动驾驶的基本框架;三是将自动驾驶责任的分配重心逐渐从人转向车辆制造企业。
出处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4期44-48,共5页
Journal of Transport Management Institute Ministry of Transpor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7CFX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