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津市锂离子电池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标准为:不大于365千克(标准煤)/万安时。历史数据即为我们的能源基准,针对各企业拥有唯一性。能源目标要在一定程度上低于地方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365千克(标准煤)/万安时。能耗量的预测要分为车间直接生产设备能耗量预测和能源公辅设备能耗量预测两部分分别同时进行。由于能源公辅设备产生耗能工质,供应给直接生产设备用于生产产品,最终服务于生产,建议最好是依据公司整体的组织结构划分将能源公辅设备能耗量分摊至各使用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这样可以提升使用部门的节能意识,为节能降耗的推动起到重要的作用。
出处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2年第2期141-144,共4页
Resources Economization &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