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是国家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数字治理能力的生成模式是一项重要的政策议题。从整体性治理理论和资源依赖理论出发,对于数字治理能力可以运用“制度-行为”的理论框架进行分析。省级政府数字治理能力的生成主要有三种模式,分别是开放数据应用模式、制度创设架构模式和公民参与推动模式。开放数据应用模式的关键在于高效利用公共数据,推动数据利用赋能治理体系;制度创新架构模式的核心在于制定数字治理宏观发展规划,提前布局数字产业;公民参与推动模式主要是通过公众参与和政府治理的良性互动构建数字化协同治理体系。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78-93,共16页
Huxiang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