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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国土绘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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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明确参与造林绿化是全体公民的法定义务。江苏省积极响应,坚决贯彻落实此项决议,在次年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江苏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同时成立了江苏省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地区的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至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江苏全面展开。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林业》 2021年第12期62-67,共6页 Forestry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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