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地方性粮食安全法规制度建设,是确保粮食安全、对标国家重要决策部署和健全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法规体系的紧迫需要。本文从分析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必要性和立法现状入手,详细探讨了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法立法过程中应处理好的六个关系,并进一步引出了立法思路。研究认为:在立法理念上,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法首先要兼顾强制法和促进法的特质,其次要兼顾系统性和重点性的协调,再次要兼顾现实问题和发展方向的融合;在立法内容上,地方性粮食安全保障法应包含粮食生产、储备、产业发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流通经营、粮食应急与调控、质量安全和监督检查等多项内容。
作者
钱煜昊
钱龙
武舜臣
Qian Yuhao;Qian Long;Wu Shunchen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2期9-16,共8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粮食安全的法制保障研究”(编号:20AZD116202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