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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影院的盗录问题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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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电影是明确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侵犯电影的知识产权包括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盗录是侵犯电影知识产权的重要形式。盗录片源分枪版和高清版两种。盗录主体包括电影院工作人员和普通观众。电影院对观众的盗录行为有现场阻却权,并对发生在该影院的盗录行为负连带责任。但是摄屏并不被视为盗录违法行为。在盗录执法过程中,根据水印监测技术追查盗录时间和地点是盗录行为取证的重要环节。但由于电影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量化,造成盗录行为违法所得判定难的问题。
作者 孙俨斌
出处 《中国电影市场》 2022年第3期37-41,共5页 Chinese Film Market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电影市场违法问题与监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YTC027)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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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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