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人防办: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省政府第129号令)要求,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省人防办对《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暂行办法》(苏防[2017]2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省人防办。
出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年第2期190-193,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su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