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夜无故入人家条”是到清代为止有关正当防卫最具代表性的条文之一。在传统中国,虽然条文的形式有所差异,但即时杀害夜间侵入住宅的不法侵入者的行为,一直是以无罪论。该条文的适用要点在于判断防卫者是否能够知道侵入者的意图,如果已知侵入者并无不法意图时,将其杀害反而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从立法理念来看,“夜无故入人家条”事实上的适用对象为奸盗案件,这就产生了与盗贼拒捕条、杀死奸夫条竞合的可能。检视它们的适用案例,可进一步明确“夜无故入人家条”的适用要件,在时间、空间、侵入意图是否可知等方面均有严格限制。很明显,法规定与法应用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乖离。侵入者的凶恶性可能是左右法条适用的重要因素,但限于史料的不完整,目前为止仅可作为一种可能性加以讨论。
出处
《法律史评论》
2021年第2期110-125,共16页
Legal History Review